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若干政策措施
点击:61次 发布日期:2025-09-28 作者:

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

 

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汇聚全球顶尖创新人才,大力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加速新兴产业发展和未来产业培育,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

2027年,投入资金50亿元,助力科创引领、人才汇聚、产业集聚。组建不低于3500亿元规模的耐心资本、长期资本、大胆资本。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专精特新小巨人不低于150家,上市企业不低于40家。形成3个千亿产业集群、1个五百亿产业集群,其中,先进光储产业突破12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突破1500亿元、智能家电和新能源汽车等智能制造产业突破1400亿元、生物医药突破500亿元、未来产业突破300亿元。

一、打造科技创新核心引擎

安排财政资金15亿元,以源头创新+场景育成+生态赋能为内核,构建全区域、全要素、全周期的创新孵化体系,力争到2027年,集聚高能级创新平台不少于3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5000家,新质高成长企业不少于2000家,吸引100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落地发展,建成100个以上标杆示范场景。

(一)打造创新策源新引擎

1.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锚定全球科技竞争制高点,引入国内外高端创新资源,支持采用多元化投入团队持股,鼓励采取研究院+运营公司+基金等模式,投资建设高水平的新型研发机构,经认定后给予最高1亿元的运营、研发经费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2.加大孵化载体建设培育。推动孵化载体专优特强提升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打造专业示范带动强、孵化育成能力突出的孵化载体,每年对孵化载体运营质效进行考核评估,考核优秀的每家奖励40万元,考核良好的每家奖励2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3.支持科大硅谷全球合伙人建设。经综合评审认定的科大硅谷创新单元全球合伙人,根据企业实际租赁情况,结合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给予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运营经费支持,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二)打造成果转化首选地

4.加大引育科技领军创业团队。面向全球引进世界科技前沿和国际一流水平、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人才(团队),对顶尖人才(团队)最高资助1亿元。引进著名高校院所、知名企业创业团队,对拥有优秀科技成果、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符合重点产业链发展方向的创业项目,分档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创业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5.支持创新创业团队落户发展。加大对初创科技型企业培育支持力度,对实质性运营满1年的在孵科技型企业,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1)拥有不少于3项有效知识产权;(2)年度营收不少于100万元;(3)获得过股权融资。根据实际租赁情况给予最高10万元创业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6.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加速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在安徽省技术合同登记系统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吸纳方或输出方,年度累计技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打造高新荟创新创业活动品牌IP,形成术-产业-生态全周期活动矩阵,塑造全国科创活动标杆,采取事后评价、择优补助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万元经费补贴。(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三)打造创新主体培育新高地

7.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于当年新增的国家高企,分阶段给予25万元奖励。认定第一年,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第三年参加复审并通过市级推荐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通过国家高企复审的企业,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8.支持新质企业梯度发展。对当年认定的瞪羚培育、瞪羚企业,当年营收超过5亿元(含5亿元),研发强度不低于3%且营收增长率不少于15%,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当年营收1亿元(含1亿元)-5亿元,研发强度不低于4%且营收增长率不少20%,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当年营收在1亿元以下,研发强度不低于5%且营收增长率不少于25%,给予每家10万元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9.培育细分领域专精特新。加快培育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专精特新企业,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通过复审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当年进入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清单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10.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鼓励科技领军(培育)企业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行业发展趋势,开展前沿引领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创新,牵头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对企业牵头承担的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按国拨资金额度20%进行配套,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四)打造产业创新升级新标杆

11.支持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聚焦人工智能建设模型评测、国产适配、软件测试等服务平台,围绕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等产业建设检验检测、质量技术、中试验证等服务平台,对新建的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采取分年度支持方式,按其实际投资额30%予以补助,连续支持3年累计最高20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12.实施高新区场景开放计划。围绕政务、教育、医疗、城市建设、社会治理等领域,实施科技创新+场景应用行动。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资金,完善部门+中心+公司应用场景推进机制,实施不少于30个城市场景项目,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的应用推广,加速推动创新成果落地应用及产业生态集聚。(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围绕高新区“5+2”产业体系,定期征集发布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应用场景需求清单,通过揭榜挂帅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在技术、产品、市场等方面深度合作,每年促成不少于30个产业场景需求合作。对首次推广具备良好示范效果的场景项目,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给予场景开放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13.加大未来产业培育支持。设立不少于30亿元未来产业培育基金,服务保障优质的前沿技术成果项目应投尽投。每年安排不少于5亿元资金,集中布局风口潜力产业赛道,谋细谋深未来产业发展路径,大力发展量子信息、空天技术、生物制造等未来产业风口,争创国家级、省级未来产业先导区,打造未来产业创新和孵化高地。

(五)打造创新生态新范式

14.丰富科创金融业。提供投、贷、债、股、保、租联动的全周期、多元化、接力式科创金融服务。在区内设立省级及以上总部金融、类金融机构,给予企业最高1500万元、运营团队最高1000万元补助;设立总部级科创金融服务中心或科创金融专营机构,给予最高20万元补助。投资高新区企业的基金管理机构可享受用房、人才安居等补助。(政策执行部门:财政局)

15.强化金融赋能科技创新。结合科创企业融资特性,持续开发、迭代创新科创专属金融产品和服务。建立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设立不低于2亿元的风险补偿资金池;鼓励企业利用科创专属金融产品开展融资,每年安排总规模不低于6000万元资金,最高按LPR50%给予贴息支持,国家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可额外享受最高100万元贴息。(政策执行部门:财政局、经发局、科技局、人事局、投促局等金融产品管理部门)支持科创企业首贷续贷,首贷成功的,按照800/户给予银行奖励,每家银行年奖励总额最高20万元;鼓励银行开展无还本续贷,在续贷年度按照500/户给予银行奖励,每家银行年奖励总额最高10元。(政策执行部门:财政局)

16.打造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闭环。联动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构建评估-质押-融资全链条服务平台。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等业务的企业给予最高50%融资成本补贴。实施知识产权金融三年倍增计划,力争新增知识产权融资规模突破30亿元,培育知识产权金融示范企业超300家,创建知识产权金融创新生态区。(政策执行部门:市场局)

17.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当年发明专利授权10件以上,且运用转化效益超300万元的创新主体,分阶段给予最高300万元创新贡献补助,持有10年以上有效发明专利的最高补贴100元维护费,取得数据知识产权确权超5项的最高补助3万元,使用专利导航服务的给予最高15万元补助。构建多维度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给予最高50万元维权费用补贴。政策执行部门:市场局)

二、优化人才发展生态

安排财政资金7亿元,以全面优化人才引育留用服务保障机制为核心,全方位构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才生态。力争到2027年,引进培育顶尖人才不少于100人,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万人,青年人才不少于10万人,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推动人才精准引进

18.鼓励引进高层次人才。鼓励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对全职或柔性引进的合肥市A类、B类、C类高层次人才,分别按人才年薪或劳务报酬的30%25%20%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补贴,每家单位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人事局)

19.支持引进紧缺人才。围绕“5+2”产业人才需求,动态发布紧缺岗位清单,对符合清单岗位要求且首次来高新区就业的青年人才,给予每人最高30万元的岗位补贴。(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人事局)

20.支持引进技能人才。支持区内用工企业通过老带新共享用工、职业院校输送技能人才、紧急用工时段招工等方式稳定用工,按照每人500元标准,给予每家每年最高50万元综合补贴,构建多渠道稳定用工保障体系。(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人事局)

(二)深化人才培养合作

21.鼓励校企协同育人。加强政校企合作,在相关高校建立高新区人才招引工作站,择优给予每站每年最高10万元补贴;支持企业与高校双培双聘,互派高层次人才担任兼职导师,择优给予每人每年最高8万元补贴,促进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精准对接。(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人事局)

(三)优化人才服务保障

22.建设青年人才驿站。推行先安居后乐业服务模式,对来高新区求职的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和毕业5年内的海外留学人员,免费提供最长30天的拎包入住人才公寓服务,并配套职业规划指导、就业信息对接、人才交流活动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安居乐业与职业发展无缝衔接。(政策执行部门:高新城发、组织人事局、高新数科)

23.发放人才租房补贴。支持产业及相关领域重点单位吸引青年人才,对新来高新区就业的35周岁(含)以下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在肥无自有住房的,3年内分别按每年3.6万元、2万元、1.5万元标准,分期按月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助力青年人才扎根高新区。(政策执行部门:建发局)

24.提供人才优享服务。通过高新人才码分层分类发放才优享礼包,为人才提供家庭医生、健康体检、休假疗养、学习培训、子女教育、交通出行、展览游园等优质服务,打造贴心、便捷、高效的人才服务体系。(政策执行部门:组织人事局、高新数科及各相关部门)

三、加快产业集群融合发展

安排财政资金26亿元,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型光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智能家电、量子科技、空天信息等产业链布局,未来三年招引一批产业领域龙头企业。通过鼓励投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绿色转型升级等方式,做大主导产业规模,到2027年,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

(一)推进重点产业能级跃升

25.支持高能级企业落地建设。对具有全局带动、重大引领作用的优质产业项目,或对产业具有强链、补链作用的项目,给予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根据投资或研发强度和进度,经综合评定,可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等招商部门)

26.鼓励企业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对企业当年新增设备投资

5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5%予最高1000万元补贴。(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27.支持企业创建全球示范应用标杆。引导大型制造业企业深化智能化建设,实现生产流程高度自动化、智能化、建设无人或少人的智能生产场景。对获评灯塔工厂的智能制造项目,按照项目实际投入的30%予以最高800万元的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28.支持产业链战略并购。支持企业精准把握产业链关键环节,实施战略性并购整合,快速将核心技术、优质资产和市场份额导入区内,并购区外企业的可按并购交易额1%获得最高200万元补助,被区外重点企业并购的主体,在区内持续经营且次年产值增速达50%以上时,可按并购交易额1%获得最高100万元补助。(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29.鼓励重点企业裂变式发展。对成功实现裂变发展的企业,其新设立的子公司,自成立之日起三年内,在年营收突破1亿元时,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在年营收突破10亿元时,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的补助。(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30.深化绿色低碳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展绿色全链条改造,对经认定的示范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的20%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深化清洁生产领跑计划,对当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创新建立工业企业碳积分评价体系,对当年获评正向碳积分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补助,优先纳入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生态环境分局)

(二)加快人工智能产业集聚

围绕基础层-技术层-应用层人工智能产业链,聚焦AI核心技术、大模型、智能硬件等领域,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技术主导权的人工智能产业集群。到2027,人工智能企业超2000家,人工智能产业规模达2500亿元,推出50款以上智能终端产品,培育2家现象级企业。

31.鼓励人工智能优质企业落户。支持国内顶尖人工智能科学家和创新团队汇聚,对具有一定技术实力和发展前景的人工智能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等招商部门)

32.优化人工智能生态要素供给。发放算力,每年安排最高5000万元算力券,降低算力使用门槛。对租用算力资源开展人工智能模型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场景应用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租用算力结算费用的20%,给予每家企业最1000万元补助。发放语料券,每年安排最高5000万元料券,促进语料开放共享和交易,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对通过数据交易平台购买非关联方语料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资助。(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33.支持人工智能技术融合应用。每年安排最高5000万元型券,促进人工智能模型交易应用。对采购经备案的人工智能模型企业,按不超过上一年度交易结算费用的30%,给予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资助。(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34.支持智能终端产品开发。支持智能机器人、智能装备、智能手机、智能电脑、智能穿戴、智能办公、智慧康养、虚拟现实等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鼓励企业采购经认定的智能终端产品,按照实际采购额的10%给予采购方补贴,单个产品最高补贴200万元,单个企业最高补贴5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35.推进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鼓励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单位协同创新,围绕教育医疗、生产制造、智能建造、智慧物流、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每年择优评选不超过10个标杆型示范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36.提升人工智能源头创新能力。聚焦人工智能的数学原理、基础架构、核心算法等前沿方向和具身智能、自动驾驶、人工智能芯片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攻关,对承担省科技重大专项的项目,按照省级支持资金的25%给予配套支持,最高支持10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三)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集聚

围绕设计-制造-封装-装备材料-系统集成全产业链,在汽车电子、存储芯片、功率芯片、高性能计算芯片等领域达到全国领先水平,建成全国有影响力的集成电路产业集群。到2027年,汇聚集成电路产业链重点企业超300家,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

37.推进集成电路产业重点企业落地发展。对集成电路企业年度融资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且融资资金用于本地企业发展,经认定,按照融资到位资金的5%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政策执行部门:半导体中心)

38.推进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研发创新。通过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流片、购买IPEDA研发等研发创新领域的支持,建成极具创新特性的集成电路特色设计园区。支持企业流片,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展全掩膜(FullMask工程流片的,且当年研发费用超1000万元的,经认定,按照掩膜版制作费用的30%给予补贴,其中对工艺制程28nm以上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200万元;对工艺制程28nm及以下的,年度补贴总额最高400万元。支持企业购买IP,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且当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以上的,经认定,按照实际购IP(含FoundryIP模块)费用30%,给予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支持EDA研发,对从事EDA软件开发的企业,经认定,按实际研发费用的25%,给予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200万元补贴。(政策执行部门:半导体中心)

39.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规模发展。重点扶持具有发展潜力的产业链企业成长为在细分领域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专精特新巨人企业,分阶段给予上台阶补助:芯片设计、装备及材料类:年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的,给予核心管理团队50万元、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250万元晋档补差补助。集成电路制造、封测及模组类:年营收首次突破5亿元、10亿元、2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给予核心管理团队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晋档补差补助。(政策执行部门:半导体中心)

40.支持产业链生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终端产业应用牵引作用,提升本地配套率。支持车规级认证。对利用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平台进行车规级认证的,在通过ISO26262产品功能安全或AEC-Q车规级标准认证后,按产品实际认证费用50%给予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50万元补贴。支持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年度销售额1亿元及以上的产业链厂商、系统方案集成商及终端企业采购非关联企业集成电路产品、设备、材料、耗材等,年度采购单家企业500万元及以上的,经认定,按年度采购金额的10%进行补贴,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贴2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半导体中心)

41.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提供EDA用、IP复用、仿真加速器、CMOS工艺及封装测试等服务;鼓励检验检测企业开展晶圆功能性、可靠性、兼容性测试(含中测、成测)、失效分析等业务,按照年度服务费用的5%,给予每家企业单年度最高补贴1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半导体中心)

(四)加快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集聚

推动高新区新能源汽车产业扩大规模、提升质量,积极参与新能源汽车专项基金组建,平均每年招引4050家新项目,每年产业链营收增长100亿元,到2027年,集聚新能源汽车企业超300家,产业链营收突破800亿元,累计新招引50亿元以上项目3个、10亿元以上项目15个,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0家。

42.鼓励关键零部件做强补齐。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企业新增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在项目建成投产并形成主营产品开票销售后,按照该项目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最高1000万元一次性补助。(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3.支持产业链生态体系建设。为进一步强化产业链协同发展,鼓励支持整车企业、零部件总成企业联动行业商协会等单位对接零部件供应商,对完成零部件供应商达到5户且平均每户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2000万元,或每完成零部件供应商1户且实际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达到1亿元的整车企业或零部件总成企业,给予项目团队100万元奖励。(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4.招引检验检测机构。对年营收首次超过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的汽车检测机构,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推进筹建国家机动车质检中心,按获批筹建、验收通过分别给予300万元的补助。对新设立的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测试、监测、信息、供应链等服务平台的市场主体,按不超过实际投入总额的20%,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五)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集聚

着力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创新策源能力,重点招引创新药、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细分领域龙头企业,快速壮大产业规模。到2027年,集聚生物医药产业企业超700家,产业链营收达500亿元,新招引生物医药产业项目150个,新增40个药品批件,新增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270个,新增配套产业服务平台6个。

45.支持新药产业研发创新。鼓励企业申报1类创新药、改良型新药临床试验。对创新药,新获批国家药监局(NMP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给予150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批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改良型新药,新获批国家药监局(NMPA新药临床试验(IND)的,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6.支持医疗器械产业研发创新。对三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注册时,给予首次注册费100%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进入国家、省级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医疗器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7.支持配套平台建设。对新增建设的生物医药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外包生产机构(CMO)、合同定制研发生产机构(CDMO)、检验检测、中试等产业应用基础平台,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10%,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支持生物医药(含兽药)、生物制造企业购买公共服务平台公司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药械报批、临床试验、检验检测等,按照实际发生服务总额的10%,给予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的奖励。(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8.鼓励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场地建设。对新建或改造药品、医疗器械方向GMP洁净车间面积1000平以上的,在其获批药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后,按不同洁净室等级的实际面积进行奖补,其中A级(百级)、B级(千级)、C级(万级)分别按照2000/1000/750/进行补助,最高补助1000元。(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49.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加快布局更多耐心资本和长期资本,持续建设区级生命健康产业专项基金群,支持企业单独或与政府投资平台联合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对依法设立的各类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基金,参与高新区生物医药、生物制造项目融资,年度投资金额累计超过1000万元(含)且持股1年以上的,按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单个基金管理团队每年最高500万元的奖励,单个项目累计最高15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六)推进先进光储产业升级

推动光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打造全球领先的光储产业集群。通过突破关键技术、优化产业链布局、提升产品附加值,实现光储产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双提升的跨越发展。到2027年,集聚一批优质企业,产业规模突破1200亿元。

50.支持光储领先技术创新。设立先进光储技术创新专项基,重点支持高效率光伏电池、新型储能材料、智能光储系统集成等关键技术研发。对突破国际领先技术(如钙钛矿电池、固态电池等)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补贴。(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51.支持新型储能产品推广。鼓励在工业园区、公共建筑、交通枢纽等领域推广光储应用。对新建光伏发电项目,按投资额20%给予投资主体最高100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新建装机容1MW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自并网投运起3年内,按放电量给予电站持有主体不超过0.3/千瓦时补助,最高补助5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52.支持光储产业国际合作。对主导制定国际光储标准的企业,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助。对企业开展光伏及储能产品检测认证单次费用超过1万元且年度费用总额超过50万元的,按费用总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3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七)推进智能家电产业升级

以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为方向,推动家电产业向技术创新和品质提升全面转型,鼓励园区家电企业融合人工智能核心技术,向智能家居转变。到2027年,家电产业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突破一批智能家居关键核心技术,打造一批智能家电及智能家居核心产品,产业规模突破800亿元。

53.支持智能家居核心技术攻关。重点支持人工智能、物联网、边缘计算、智能传感等关键技术与家电产业深度融合,并鼓励在智能家居领域的应用研发。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研发补贴。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家居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研发,对通过国家级数据安全管理认证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补助。鼓励企业参与制定智能家居数据安全标准,对主导制定标准的企业,给予额外100万元补助。(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54.支持智能家居产品认证与推广。对通过《智能家用电器通用技术要求(GB/T28219-2018)》认证的智能家居系统或单品,对销售额突破5000万元的产品,给予每款产品50万元的认证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500万元。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对主导制定智能家电(家居)国际标准的企业,给予300元一次性补助。(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55.支持智能家电家居一体化应用。每年通过智慧高新放不低于1000万元的家电消费券,结合城市更新、旧房改造等建设项目,鼓励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新建用房等配齐家电产品,满足新市民、青年群体需求,同时推动绿色智能家电与家居装修一体化融合。(政策执行部门:经发局)

(八)支持量子产业规模化发展

围绕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领域,构建基础研究-技术突破-产业转化-场景应用全链条生态,打造全球量子科技创新策源地与产业新高地。到2027年,全区量子产业链企业数突破150家,量子相关专利超4000项,主导或参与制定50项以上量子领域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

56.打造量子科技产业集聚地。聚焦超低温设备、量子芯片与元器件、精密测量与传感技术等方向,对于当年落户高新区的量子科技企业,给予研发投入配套支持,按照实际研发投入的20%给予最高补贴200万元。对于量子科技成果转化新设立企业,按其转让实际到账额、许可实际到账额或作价入股评估价的20%给予最高补贴1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57.支持量子企业核心技术攻关。支持量子科技企业围绕量子通信、量子计算、量子精密测量三大方向攻关关键技术,推动专用量子计算机研制、量子通信终端设备小型化、新一代量子精密测量和传感设备研制。对牵头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的企业,按照国拨经费的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万元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58.支持量子科技示范项目建设。支持量子保密通信技术在电子政务、跨境支付、电力信息传输、金融数据传输等场景应用,支持量子精密测量技术在地质勘探、电力态势感知、气象环境监测、管网和桥梁损伤监测等场景进行应用,支持量子计算技术在金融数据分析、人工智能模型训练、气象预测等场景进行应用,按项目实际总投资额的30%给予场景开放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59.鼓励量子计算云平台推广应用。推出量子算力券专项补贴,对接入量子计算云平台开展生物制药、气象预测、新材料设计、密码分析、金融科技、人工智能等云服务的企业,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服务结算费用的10%,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补助。(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60.支持量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量子企业成长为在细分领域具有独特竞争优势的领军企业,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量子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按照晋档补差,就高不重复原则支持。(政策执行部门:科技局)

61.聚力打造量子大道升级版。以量子大道为核心,聚焦全链条创新、多层次协同、可持续发展,全面升级产业生态体系,建设量子大道产业集聚区,推进一批量子科技重大应用工程,集聚一批量子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量子科技产业地标。在孵化载体建设、产业链集聚、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九)支持空天信息尽快规模化发展

围绕卫星平台、运载火箭、星座运营、数据应用等产业链关键环节,拓展深空、低空两大领域,聚焦打造商业航天产业先导区与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建成具有影响力的中国星城。每年吸引空天信息产业链项目20个,到2027年,企业集聚突破300家,产业规模突破300亿元。

62.支持社会资本投资空天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助力高新区空天技术企业发展,对基金管理机构所管理基金参与的融资项目,累计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且投资期限满1年的,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年度最高4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63.支持商业卫星星座建设。支持企业投资建设自主可控、安全稳定的全球卫星通信、导航系统和区域特色遥感星座,对获批频轨资源并成功发射入轨、投入运营的商业卫星,按企业发射单颗卫星费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累计最高2000元。(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64.支持低空企业适航取证。对新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eVTOL航空器和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生产许可证(PC)以及运营合格证(OC)的低空经济企业给予奖励,其eVTOL航空器最高20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10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最高5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奖励3000万元,同一型号仅奖励一次。(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65.支持开设应用场景航线。支持开设载人驾驶、货运应用场景航线。鼓励企业提供市内交通类、观光旅游类低空飞行器载人飞行服务,拓展低空货物多式联运创新场景,推动低空应急及医疗救援体系、无人机+智慧物流场景落地。对于开通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的应用场景航线,载人驾驶单条航线最高补助100元,低空货运单条航线最高补助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最20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投促局)

四、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发展

安排财政资金2亿元,结合两湖一镇整体规划,深化商农文旅联动,加快高品质项目布局,打造更多优质、多元的消费和休闲场景,提升园区整体生活服务配套水平,推动产城深度融合发展,力争商农文旅板块为全区经济发展多做贡献。

力争到2027年,商贸业整体规模突破1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00亿元,新增5个以上商农文旅融合项目,培3家种业龙头企业,培育3家跨国贸易龙头和20家行业骨干企业。

(一)推动商业能级提升

66.吸引头部运营品牌落地。对全球顶级商业运营品牌来区开发或运营综合体、商业街、旅游度假区、酒店等商农文旅项目的,给予最高2亿元的资金支持。在土地供给、要素保障、落地服务等方面给予全方位支持,并在项目投资、开发、运营等方面开展深层次合作。(政策执行部门:自贸局、社发局)

67.提升园区消费体验。实施高端品牌、首店经济培育计划,对入驻知名零售、餐饮品牌给予专项政策支持,对引进中国首店、安徽首店的,分别给予投资主体和商业运营载体最50万元、20万元补助。建立消费促进长效机制,通过智慧高新每年发放不低于4000万元的消费券,打造月月有活动、季季有主题的促消费格局。(政策执行部门:自贸局、高新数科)

68.完善园区生活配套。对新开业运营的大中型商业综合体、超市等生活配套商业项目,营业面积分别达到2万平方米、5平方米的,并将相应销售额导入区内的,按装修费用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装修补贴。对零售、餐饮品牌连锁企业将总部或区域总部落地高新区,并在区内新开业运营园区或社区商业配套项目的,根据新开业门店营业面积,给予企业管理团队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政策执行部门:自贸局)

(二)促进商农文旅融合

69.促进乡村振兴商农文旅发展。支持农耕文化体验等商农文旅项目开发,对研学旅行、康养农庄、民宿改造等新业态企业,给予项目投资改造额的30%补贴,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政策执行部门:社发局)

70.支持现代种业发展。对种业企业贷款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增加科技研发,市区两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贷款贴息补助;对区内种业企业产品通过国家或安徽省审定的水稻新品种,市区两级给予最高30万元奖励;对种业企业推广具有重大价值的优良新品种,按其当年推广销售额,市区两级给予最高不超过300元奖励。(政策执行部门:社发局)

(三)推动商务经济发展

71.支持会展经济发展。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在区举办高水平论坛、讲座、展会等各类活动,高新区在场地保障、宣传推广等方面给予协调支持。

72.促进楼宇经济转型升级。鼓励楼宇产权方与国内外知名共享办公运营商开展深度合作,引进高水平金融机构、会所、保险、律所、咨询公司等,打造高效、开放的共享型办公环境。对成功运营的共享办公项目择优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政策执行部门:自贸局)

73.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引进一批具有全球资源配置能力的标志性外资项目,并根据外资使用情况给予企业最高1000元的补助,给予招商中介机构最高500万元的外资招商补助。对参加境外展会的最高补贴10万元,对投保出口信保的最高补贴10万元,年度进出口额达到6500万美元及以上的重点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安排500万元用于鼓励服务外包及跨境电商交易增长。(政策执行部门:自贸局)

本政策自202511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由各政策执行部门会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另行制定实施细则。政策资金按照年度预算实行总量管理,本政策同类条款之间不重复享受。政策执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省、市、区等出台新的规定,从其规定。本政策出台后原政策废止。